一、擬文依據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
2、《山西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號公告)。
3、《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建房〔2011〕77號)。
4、《呂梁市中心城區老舊小區改造房屋征收與補償指導方案》(呂政辦發〔2019〕64號)。
二、實施辦法
1、呂梁市離石區人民政府為房屋征收實施主體。呂梁市區貨源街片區老舊小區改造房屋征收與補償指揮部為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濱河街道辦事處、蓮花池街道辦事處為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具體負責轄區內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2、實施流程:征收決定→評估房屋及附屬物→簽訂征收補償協議→發放補償款→搬遷交房→實施拆除→注銷原權屬證書。
呂梁市區貨源街片區老舊小區改造
房屋征收與補償指揮部
2020年9月20日